中国rohs和rohs的区别
中国RoHS和RoHS的区别
在全球范围内,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通过推进环保法规来规范有害物质的使用是大势所趋。2006年,欧盟先推出“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而在同一年,我国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中国RoHS。那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1.制定背景的不同
欧盟RoHS的制定源于2003年底欧洲议会通过的对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或电子产品中危险物质循环利用的指令,标志着对危险物质的限制开始开展。而随着欧盟开展的这项环保措施不断推广和普及,中国也开始意识到危险物质有害性以及环保的重要性,因此在2006年相继发布了中国RoHS。
2.禁用物质的不同
RoHS有严格的禁用物质清单,包括铅、汞、镉、六价铬、聚合溴代苯醚(PBB)和聚合溴代二苯醚(PBDE),而中国RoHS并不严谨,只禁止刻录光盘、蓝宝石、丙烯腈腺苷纤维和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和两种溴化阻燃剂。
3.RoHS的执行机构不同
RoHS的执行和监督完全由欧盟委员会和各成员国的当地监督部门负责,违反规定产生的处罚和相应责任也由执行机构负责。但中国RoHS的执行和监督机构则不同,由海关、质检、工商、环境保护等多个部门共同承担,执行力度相对较弱,监督难度相对更大。
4.适用范围的不同
RoHS范围适用于企业自产或自进口的电气电子产品和其组装模组中的限制有害物质。而中国RoHS则适用于国家级重点环境保护控制产业、行业推荐适应范围以及具有严格环保要求客户指定适应范围的电子信息产品。
5.实施时间的不同
欧盟RoHS的实施时间为2006年7月1日,为期三年的宽限期后,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而中国RoHS则从2007年3月1日开始施行,2007年9月1日后,中国RoHS限制有害物质即开始强制执行。
6.规范程度的不同
欧盟RoHS在限制有害物质方面要求更加严格,同时也考虑了现实情况,制定了一些免除规定,而中国RoHS的规定较为单一,只规定了一些比较普遍的电子产品。
7.对企业的影响不同
RoHS的执行促使企业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和责任,开发和应用环保的技术和材料,对企业自身和产品的生命力是否能够长远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促进效应。而中国RoHS对企业的影响相对较小,还没有完全达到规范企业环保行为和保护公众健康的目的。
结论
综上,虽然欧盟RoHS和中国RoHS有“RoHS”这个共同点,但是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制度,涉及面、执行范围、执行机构、颁布时间、影响等方面都不相同。但是,我们始终应该认识到环保和保护公众的健康、推广绿色制造是一个全球趋势,也是一个共同的责任。在未来中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环境保护事业,让更多的人加入这个绿色制造的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