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最新10项规定
ROHSzui新10项规定全面解析
ROHS是指“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旨在限制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对人体及环境有害的物质,保障公众健康及环境安全。目前,ROHS指令zui新版本为ROHS2.0,于2011年发布,要求厂商必须满足其中的10项规定。接下来,我们将就这10项规定进行详细解析,为读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第一项规定:铅(Pb)含量不得超过0.1%
铅是电子产品中常见的有害物质,在电子废弃物中的排放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生态问题。ROHS2.0要求,电子电器产品中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即1000ppm,这个含量限制对于各类产品都是一致的。
第二项规定:汞(Hg)含量不得超过0.1%
汞是一种非常有毒的重金属,在电子产品中使用的汞可以难以被处理,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ROHS2.0要求,电子电器产品中汞的含量不能超过0.1%,即1000ppm。
第三项规定:镉(Cd)含量不得超过0.01%
镉也是一种有毒的重金属,对身体及环境有害。ROHS2.0要求,电子电器产品中镉的含量不能超过0.01%,即100ppm。
第四项规定:六价铬(Cr6+)含量不得超过0.1%
六价铬是一种容易引起皮肤过敏和致癌的物质,ROHS2.0规定,电子电器产品中六价铬的含量不能超过0.1%,即1000ppm。
第五项规定:聚合阻燃剂不得使用对环境及人体有害的物质
聚合阻燃剂是防止电子器件燃烧的一种物质,但是其中有些物质会对环境及人体造成危害。ROHS2.0明确规定,聚合阻燃剂中所使用的物质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含有任何对环境及人体有害的物质。
第六项规定: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IBP、DnPP、DiPP)的含量不得超过0.1%
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种常见的塑料软化剂,在电子电器中广泛应用。但其中有些化合物会对人体及环境造成影响。ROHS2.0规定,电子电器产品中6种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IBP、DnPP、DiPP)的含量不得超过0.1%,即1000ppm。
第七项规定:四氯苯(CB)的含量不得超过0.1%
四氯苯也是一种危险物质,暴露于人体会对神经系统及内分泌系统造成影响。ROHS2.0规定,电子电器产品中四氯苯的含量不能超过0.1%,即1000ppm。
第八项规定:聚氯乙烯(PVC)的含量不得超过0.1%
聚氯乙烯是电子器件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材料,但其中含有的卤素元素会对环境及人体造成危害。ROHS2.0规定,电子电器产品中聚氯乙烯(PVC)的含量不能超过0.1%,即1000ppm。
第九项规定:溴系阻燃剂不得使用对环境及人体有害的物质
溴系阻燃剂是常见的一种防火材料,但部分物质对环境及人体有害。ROHS2.0规定,溴系阻燃剂中所使用的物质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含有任何对环境及人体有害的物质。
第十项规定:含镍(Ni)的电子电器产品接触部位的镍释放量不得超过0.5ug/cm2/周
镍是电子器件中常见的一种金属,但在很多人身上容易引起皮肤过敏。ROHS2.0规定,电子电器产品接触部位(如按钮、插头)中含镍的部分,其镍释放量不得超过0.5ug/cm2/周。这个含量限制在部分设备中仍是一项挑战。
以上是ROHS2.0的10项规定,通过这些规定的执行,不仅可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也可以维护人类的身体健康。ROHS2.0的实施为人们创造了一个更加绿色、洁净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