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法限制物质及其限制浓度
ROHS法——限制物质及其限制浓度
ROHS法,即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的指令。该法律针对电子电气产品及其零部件,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使用限制,此外,还要求企业对每种限制物质的含量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ROHS法对企业来说是悬在头顶的利剑,一旦违反限制条款,将会面临沉重的罚款和倒闭的风险。
限制物质
ROHS法规定了以下六种有害物质的使用限制:
1. 铅
ROHS法规定,电子电气产品及其零部件中,铅的含量不得超过0.1%。铅是一种剧毒物质,对人体、动物和环境有着严重的危害。铅中毒可以引起贫血、神经系统、消化系统、肝脏和肾脏的损伤,而且对儿童的影响zui为严重。
2. 汞
ROHS法规定,电子电气产品及其零部件中,汞的含量不得超过0.1%。汞是一种有毒且稀有的金属,在电器电子设备中常被用于制造开关和保险丝。汞蒸气进入人体的肺部后,会引起头痛、头晕、失眠等症状,并可能导致中毒甚至死亡。
3. 镉
ROHS法规定,电子电气产品及其零部件中,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01%。镉是一种高度毒性的金属,很难被人体代谢掉,长时间的接触会对人体心血管、肾脏、肝脏、肺部等多个器官造成损害,甚至导致癌症。
4. 六价铬
ROHS法规定,电子电气产品及其零部件中,六价铬的含量不得超过0.1%。六价铬是一种有毒的污染物,能够刺激皮肤和呼吸道,对眼部有刺激性,长时间暴露还可能引发呼吸系统疾病和鼻咽癌等多种癌症。
5. 多溴联苯
ROHS法规定,电子电气产品及其零部件中,多溴联苯的含量不得超过0.1%。多溴联苯是一种致癌物质,经常出现在电子电气产品中的塑料外壳、电路板、电子元器件等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极大的危害。
6. 多溴二苯醚
ROHS法规定,电子电气产品及其零部件中,多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得超过0.1%。多溴二苯醚是一种长效有机污染物,长期接触有可能导致免疫机能下降、癌症等疾病的发生,对健康和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限制浓度
ROHS法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使用限制,同时也规定了每种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制。对含有限制物质的产品进行检查和检测,判断其含量是否超过限制浓度标准。以下是ROHS法规定的有害物质含量限制:
铅
铅的含量不得超过0.1%。
汞
汞的含量不得超过0.1%。
镉
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01%。
六价铬
六价铬的含量不得超过0.1%。
多溴联苯
多溴联苯的含量不得超过0.1%。
多溴二苯醚
多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得超过0.1%。
文章结语
ROHS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规,对于保护人体安全和环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必须要认真对待ROHS法中关于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规定,严格按照限制浓度标准检测和管理,才能做到合规运营。如果企业违反了ROHS法规定,将面临重罚和声誉损失等风险。所以,任何企业都应当在产品开发和制造的过程中,坚持以安全和环保为优先原则,真正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