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的10项生效时间
ROHS的10项生效时间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世界各国都纷纷制定了限制有害物质的法规。ROHS是欧盟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的缩写,它要求电子电器产品中不得含有六种重金属和四种臭氧消耗物质。ROHS已经实施了多年,为了进一步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ROHS在今年开始了第三次修订,其中包括了十项禁止使用的物质。这篇文章将为大家介绍ROHS的10项生效时间。
第一项:新制造设备100ppm的HBCDD限制
这项ROHS修订涉及到了阻燃物质HBCDD,HBCDD是一种极为危险的阻燃物质,能够危害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和神经系统等多个健康系统,因此被列为了限制使用的物质。ROHS第三次修订规定,新制造设备中HBCDD的含量应低于100ppm,这项规定从2021年11月底开始生效。
第二项:BDP无水卤限制
BDP是一种磷氮化合物,被广泛用于电子产品中的阻燃剂。然而,由于存在蒸发问题,在制造和使用过程中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ROHS第三次修订指出,使用BDP的电子产品中不得含有无水卤化物,这项规定在2021年11月底开始生效。
第三项:四氯酚使用限制
四氯酚是一种有毒化学物质,通常被用作木材防腐剂。然而,它会导致癌症、中毒、皮炎等健康问题。ROHS第三次修订规定,四氯酚在电子电器产品中的使用量不得超过0.1重量百分比,从2021年11月底开始生效。
第四项:DEHP限制
DEHP是一种可塑剂,常被用于电子电器产品中的电线和插头等部分。然而,它会对人体的生殖系统、免疫系统和肝脏造成极大伤害。ROHS第三次修订规定,使用DEHP的电子产品中不得含有量超过0.1重量百分比,这项规定在2021年11月底开始生效。
第五项:BPA限制
BPA是一种广泛用于电子电器产品中的塑料和环氧树脂,但它被认为是一种激素干扰物,能够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因此,ROHS第三次修订规定,使用BPA的电子产品应当在2021年11月底之前符合ROHS指令限制,不得超过0.1重量百分比。
第六项:新制造荧光剂限制
荧光剂通常被加入电子电器产品中,以便使其发光。但它们含有高浓度的铅和汞,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因此,ROHS第三次修订规定,荧光剂应当在2021年11月底之前符合ROHS指令限制,不得超过0.1重量百分比。
第七项:D4限制
D4是一种环氧硅烷,常被用于硅胶制品和电力电子产品中。但它会危害人体生殖系统和内分泌系统。因此,ROHS第三次修订规定,使用D4的电子产品中不得超过0.1重量百分比,这项规定在2021年11月底开始生效。
第八项:新制造制冷剂R134a限制
R134a是一种制冷剂,常被用于电子电器产品中的冷却系统中。但它会造成全球变暖和对大气层的中毒,因此ROHS第三次修订规定,新制造的电子产品中,R134a的使用应当在2021年11月底之前符合限制规定。
第九项:新制造荧光增白剂限制
荧光增白剂是一种常被添加到产品中的白色光学增白剂,但它们对人体健康有害。因此,ROHS第三次修订规定,新制造的电子产品中,荧光增白剂应当在2021年11月底之前符合ROHS指令限制,不得超过0.1重量百分比。
第十项:新制造发泡剂限制
发泡剂通常被用于硬质泡沫中,这些泡沫通常被用于电子电器产品的包装中。然而,发泡剂中含有氟,可以危害人类健康和环境。因此,ROHS第三次修订规定,新制造的电子产品中,发泡剂应当在2021年11月底之前符合ROHS指令限制,不得超过0.1重量百分比。
结论
ROHS的第三次修订,旨在更加严格限制电子电器产品中含有有害物质的情况,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这十项新规定的生效时间均为2021年11月底,各制造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限制。ROHS的进一步修订将推动制造商加强对产品质量和对环境的责任感,从而逐步建立更加环保和健康的生产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