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 指令豁免清单原文
ROHS指令豁免清单原文
欧盟《限制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对电子产品中使用的某些物质进行了限制,包括铅、镉、汞、六价铬等物质。ROHS指令的目标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并降低废弃电子产品对环境的影响。不过,为了满足某些行业或产品的需求,ROHS指令制定了豁免清单,允许一些产品在一定的条件下继续使用被禁物质。以下是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原文:
第一类豁免
第一类豁免适用于原本就含有ROHS禁用物质的电子产品。如果禁用物质是为了保证该产品的特性、性能或质量,该产品可以豁免ROHS指令禁用物质限制的规定。具体豁免清单包括以下:
1. 铅在玻璃中的应用;
2. 六价铬在耐腐蚀合金中的应用;
3. 六价铬在不锈钢中的应用;
4. 镉在电动工具电池中的应用;
5. 镉在发电机、起动机和电动机中的应用;
6. 镉在照明设备放电管中的应用;
7. 镉在放电灯泡中的应用。
第二类豁免
第二类豁免适用于一些特殊行业或应用领域中的电子产品。如果这些产品的禁用物质含量很低,或它们已被证明是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带来危害的,它们可以豁免ROHS指令禁用物质限制的规定。具体豁免清单包括以下:
1. 直接用于战斗行动的军事装备和装置中的电子产品;
2. 飞行器中的电子产品;
3. 民航器材和设备中的电子产品;
4. 与船舶有关的设备和安全设备中的电子产品;
5. 用于控制燃料和能源的仪表和控制装置中的电子产品;
6. 用于汽车和工业机械的动力和运动传动装置中的电子产品;
7. 医疗设备的特殊用途电子产品;
8. 复合聚合物泡沫中的六价铬。
第三类豁免
第三类豁免适用于一些面对大众的照明产品和消费电子产品。这些产品如果含有ROHS禁用物质,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豁免ROHS指令禁用物质限制的规定。具体豁免清单包括以下:
1. 用于照明设备的电子产品中的铅;
2. 用于照明设备的电子产品中的汞;
3. 用于发热/散热电缆的铅。
第四类豁免
第四类豁免适用于一些研究和开发工作中的电子产品。这些产品如果含有ROHS禁用物质,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豁免ROHS指令禁用物质限制的规定。具体豁免清单包括以下:
1. 研究和开发用途的电子产品;
2. 内部功能原型电子产品;
3. 测试和分析用途的电子产品。
结论
ROHS指令豁免清单原文包含了四类豁免。这些豁免使得一些行业或特定的电子产品得以在一定条件下继续使用被禁物质,从而满足特定的需求。需要注意的是,豁免并不等于无限制,电子产品仍然需要尽可能避免使用ROHS禁用物质,并遵守有关规定。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些豁免的意义和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