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2.0和3.0的区别
ROHS2.0和3.0有何不同?
ROHS是欧洲同盟的一项法规,旨在限制电子设备中使用有害物质的含量。ROHS2.0于2013年生效,于2019年6月21日被ROHS3.0所取代。本文将探讨ROHS2.0和3.0之间的区别。
背景
ROHS在2003年首次设立,以限制欧洲市场上出售的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这些物质包括但不限于铅、汞、镉、六价铬和多溴联苯醚等。
ROHS2.0的规定
ROHS2.0于2013年生效,强制要求所有欧盟国家在2019年7月22日之前,不得销售包含以下十种有害物质中任意一种的电子产品:
1.铅:在连接控件、端子和线路板连接的锡合金中,含量不得超过0.1%。
2.汞:在自行车、照明设备、电动工具和玩具中使用的压力开关、温度控制器、灯泡和解释器中,含量不得超过0.1%。
3.镉:在电池中,含量不得超过0.01%。
4.六价铬:在电镀工艺中,含量不得超过0.1%。
5.多溴联苯醚(PBB):在可燃塑料和废弃电器电子设备中,含量不得超过0.1%。
6.多溴二苯醚(PBDE):在可燃塑料和废弃电器电子设备中,含量不得超过0.1%。
7.邻苯二甲酸酯(DEHP):在可动部件、衬垫和密封件等软质PVC产品中,含量不得超过0.1%。
8.丁基苯酞(BBP):在可动部件、衬垫和密封件等软质PVC产品中,含量不得超过0.1%。
9.二苯基酚(DBP):在可动部件、衬垫和密封件等软质PVC产品中,含量不得超过0.1%。
10.二乙基酞(DIBP):在可动部件、衬垫和密封件等软质PVC产品中,含量不得超过0.1%。
ROHS3.0的变化
ROHS3.0取代ROHS2.0,于2019年6月21日生效。新规定采用与ROHS2.0相同的十种有害物质列表,加强了部分物质的限制范围,并扩展了一些产品的范围:
1.在连接控件、端子和线路板连接的锡合金中,铅含量仍然不得超过0.1%。
2.温度控制器和制冷设备的传感器中禁止使用汞。
3.在可燃塑料和废弃电器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多溴联苯醚和多溴二苯醚。
4.在可动部件、衬垫和密封件等软质PVC产品中,限制邻苯二甲酸酯(DEHP)、丁基苯酞(BBP)、二苯基酚(DBP)和二乙基酞(DIBP)的含量不得超过0.1%。
5.ROHS3.0需要更严格的材料筛选和标记要求,包括对材料的详细记录和报告,以及保持材料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ROHS2.0和3.0的区别
ROHS3.0在ROHS2.0的基础上加强和扩大了对有害物质的控制。ROHS3.0改变了以上四个方面:
1.对汞的限制扩大到了温度控制器和制冷设备的传感器。
2.限制部分硬塑料产品中的多溴联苯醚和多溴二苯醚。
3.限制软塑料产品中更多的有害物质:邻苯二甲酸酯、丁基苯酞、二苯基酚和二乙基酞。
4.材料控制和标记需求更为严格。
结论
ROHS3.0是欧洲同盟高度重视环保和公共安全的表现之一。对于生产商和供应商来说,ROHS3.0的变化将带来额外的数据管理和性能问题。因此,确定材料和技术的可行性并满足规定对于公司是至关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