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同时其产生的废水也对环境造成了潜在威胁。GB21905 - 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旨在规范提取类制药工业废水排放,保护环境。该标准涵盖了多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对制药企业的生产过程提出了严格要求。在化学需氧量(COD)方面,标准明确规定了其排放的上限数值。这一指标反映了水中有机物被氧化所需的氧量,过高的COD会消耗水体中的溶解氧,导致水质恶化,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制药废水中的有机物来源广泛,如药物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中间体以及残留的药物成分等。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降低COD的排放浓度,以符合标准要求。对于氨氮的排放也有严格限制。氨氮是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因素之一,过量的氨氮会促使藻类等水生生物过度繁殖,引发水体缺氧、水质发臭等问题。制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含有氨氮的废水排放,因此需要通过合适的处理工艺,去除废水中的氨氮,使其达到排放标准。重金属污染物也是标准关注的重点。像铅、汞、镉等重金属,具有毒性大、难降解的特点,一旦进入水体,会在生物体内富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长期危害。制药工业中,某些药物的生产可能会涉及重金属的使用或产生含重金属的废水,企业必须严格控制重金属的排放,确保废水达标。标准还对其他一些污染物,如总磷、总氮等也制定了相应的排放限值。这些污染物的过量排放同样会对水体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制药企业需要全面考虑,综合处理废水,以满足GB21905 - 2008标准的各项要求,实现废水的达标排放,保护水环境。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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