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一、服务列表
1. 设计计算审核;
2. 产品检验;
3. 原材料检验、检测,包括板材,管道,阀门,锻件等;
4. 制造工艺和质量文件审核;
5. 焊接工艺评定;
6. 焊工考试及发证;
7. 产品证书签发;
8. 人员培训、技术咨询;
9. IBR/CBB/CIB要求的其它检验项;
10. 其它定制服务。
二、适用IBR产品认证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设备
1. 锅炉定义为利用热能在其中产生蒸汽供外部使用,并且在关闭蒸汽之后部分或全部承压的容器,但不包括下列压力容器:
(1)容积小于25升(从给水止回阀到主蒸汽阀的测量容积);
(2)设计压力和工作压力小于1 kgf/cm²表压;或
(3)加热水温低于100℃。
2. 蒸汽管道定义为蒸汽通过的任何管道,如:
(1)通过上述管道的蒸汽压力高于3.5kgf/cm²表压;
(2)上述管道的内径超过254毫米且蒸汽压力高于1kgf/cm²表压;
(3)还包括上述管道中与之相连通的任何管路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