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挥发酚检测标准
一、挥发酚的定义与危害
挥发酚是指沸点在230℃以下的酚类化合物,主要来源于炼油、煤气洗涤、炼焦、造纸、合成氨、木材防腐和化工等工业废水。挥发酚对人体具有毒性,长期接触或摄入可能导致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严重时甚至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二、重庆挥发酚检测标准的适用范围
重庆挥发酚检测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水体中挥发酚的测定。该标准规定了挥发酚的采样、样品保存、分析方法、质量控制和结果报告等要求。
三、挥发酚检测的方法
目前,常用的挥发酚检测方法主要有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等。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是我国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具有操作简便、灵敏度高、重现性好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挥发酚的检测。
四、检测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挥发酚检测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采样过程中应避免样品受到污染,采样器具应使用玻璃或聚四氟乙烯材质。
2. 样品保存应在低温、避光的条件下进行,以防止挥发酚的分解和损失。
3. 分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避免操作不当导致结果不准确。
4. 质量控制是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性的关键,应定期进行标准物质的比对和加标回收试验。
五、检测结果的解读
检测结果应根据重庆挥发酚检测标准进行判断。如果检测结果超过了标准规定的限值,则表明该样品中的挥发酚含量超标,可能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应进一步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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